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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格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当局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划定的前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提供真实有效的《交易牌照》,经营领域可从事本项目采购货物的经销许可;
2)应标产品要求:应标产品须为全新正品,并切合国度有关部门划定的相应技术、安全和环保尺度。
3)财政情况要求:近年财政情况优良,没有处于被责令破产,财富被收受、冻结、破产状态(提供经第三方管帐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4年、2015年、2016度财政审计汇报);
4)诺言要求:竞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破产,投标资格被取缔,财富被收受、冻结,破产状态;不得被“信誉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沉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被“中国当局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当局采购严沉违法失信行为纪录名单”。提供布告颁布之日起企业地点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贿赂犯罪档案查问了局奉告函》原件;
5)其它:本项目不接受结合体投标,提供一样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切合性审查的分歧竞标人参与统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竞标人推算,二次报价最低的同品牌竞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二次报价一样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竞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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