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泸水县第一人民医院拟申请当局采购进口“体表冲击波医治仪”。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申请理由:慢性疼痛医治患者比力多,疼痛医治成效好,临床需要大。
2、2016年10月24日约请专家对拟采购进口设备进行了论证,重要定见如下:
技术专家定见:进口设备技术成熟、机能不变、质量靠得住,故障率低;目前国内同类产品与进口产品在使用寿命、安全性、操作性上均有肯定差距。且采购方地处偏远,对设备的不变性及维建要求更高,为提高医院的诊疗水平,更好的为伤病人员服务,在资金允许的情况下,建议采购进口设备。
司法专家定见:采购方拟采购的设备不属于《中国不容进口限度进口技术目录》、《不容进口货物目录》、《限度进口机电产品目录》中所不容或限度的设备。在保障采办全新设备的前提下建议采购进口设备。
3.论证专家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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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专家姓名 |
专家单元 |
文化水平 |
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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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郑志远 |
昆明医学院第一从属医院 |
本科 |
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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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朱宁 |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 |
本科 |
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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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钟建元 |
云南省交通中心医院 |
本科 |
高级设备治理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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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李海瑛 |
昆明市延安医院 |
本科 |
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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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李亚宇 |
云南民启律师事务所 |
本科 |
专职律师 |
4、进口产品所属行业主管部门的定见:
泸水县卫生和打算生育局2016年10月21日出具定见:赞成采购,并按当局采购法式进行。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说明具体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具名并加盖单元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元公章的有关凭据和证明资料,由法定代表人持自己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经过公证的法定代表人具名并加盖单元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自己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元,由我单元进行回答。另表,请异议方将书面异议函送一份至泸水县财政局(当局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采购人地址:泸水县第一人民医院
采购人联系电话:0886-3636008
泸水县第一人民医院